2020年12月8日,收到委托人送来的第3110面锦旗。
2019年08月23日,许士杰驾驶车辆行至北京市平谷区平蓟路西沥津016-1路2号电线杆处时发生交通事故,将步行经过的何女士撞伤,经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交通支队认定许士杰负事故主要责任。
事故发生后何女士被送至北京市平谷区医院住院治疗,治疗期间何女士家属邂逅元甲律师事务所交通理赔团队的工作人员,经过了解、比较后,何女士及家属决定将事故索赔事宜全权委托给元甲律所代理。元甲律师接案后立即成立了专案组,研判案情后即积极准备各项材料,并及时安排何女士进行伤残鉴定,经鉴定何女士所受伤害构成十级伤残。
案件经多次和解未果后起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,庭审中对方对案件事实、证据材料多方质疑,元甲专业的出庭律师均一一予以回击,同时庭上元甲律师也就何女士“农转非”的问题,着重进行了举证、辩论,最终在何女士与元甲的共同努力下2020年10月14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下达了本案判决书,支持了元甲关于按照城镇标准赔偿的诉讼请求,元甲律师最终于共为何女士争取到301287.4元赔偿款。
何女士及其家属对元甲团队专业的办案能力、负责的执业态度高度认可交给予了极高的评价,案件结束后,为表示感谢,何女士及其家属来到律所赠送锦旗一面。
Honor pennant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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